2014年,水务集团污管处按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要求,以《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为抓手,加强对全市9座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的行业监管。
今年一季度共督查污水处理厂12次,对其运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到位,并形成督查报告备案,督促污水处理设施常年正常稳定运行。一季度共参加开发项目会审4次,组织排水方案专家评审2次(总计21个项目),发放排水方案审批表9项,共审核环评接管意向企业6家,进行排水设施专项验收9项,严格规范了全市排水设施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