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为节约资源、倡导环保,参照周边地区同行业的水费抄收方式,我公司决定于2009年9月起,取消我市水费抄表通知单的送达工作。请用户按自己的用水“户号”,在抄表两日后至当月底前到自来水公司各营业厅及电信收费网点缴费;实行银行代扣水费的用户,请根据自己用水情况提前到银行续费,以免存款不足,银行代扣不成功,影响用水。逾期未交的用户将加收每天5‰(最低按1元计收)的水费滞纳金,直至暂停供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温馨提示:
1、“户号”是指用户用水编号,是识别用户身份的凭证。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原水费通知单、缴费卡及水费发票上都有注明。
2、水费查询方式:
a、86882498 24小时电话查询(八月份试运行);
b、移动查询:用户发短信“SF+户号”至1065831828查当月用水信息(每月13日之后查询);发“SF+户号+空格+查询年月”,查历史用水信息。(九月份正式运行)。
如输入“SF12345 200902”查12345的2009年2月份的用水信息;
c、自来水各营业厅查询及开发区营业厅多媒体触摸屏查询。
3 监督投诉电话:86882129
丹阳自来水公司
二OO九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