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丹阳市浩润环境治理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丹阳市农村生活污水绩效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丹阳市农村生活污水绩效评估项目
2.项目编号:丹正采标(2025)第33号
3.最高限价:35万元
4.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服务期限:60日历天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采购活动成本减轻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从事环保技术服务咨询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方式:现场(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601室)或电子邮件,获取邮箱:421591964@qq.com,将以下相关资料发至邮箱并电话告知。
3.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提供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联系方式。
注:
(1)供应商没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采用以下方式递交。
现场提交:委托人持委托书、身份证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丹阳市南环路56号正大公司办公室(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室提交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阳市南环路56号正大公司办公室(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阳市浩润环境治理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玲
联系方式:0511-88033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殷舒
联系方式:0511-86578332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2]143号)和丹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水平,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丹阳市浩润环境治理发展有限公司拟委托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对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估,总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丹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2、工作内容
参照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要求,对丹阳市12个镇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约938个自然村668座设施、356座泵站等)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照《丹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现场检查项目运营管理、安全管理、管网运行、设施运行、水质管理等情况。主要根据设施运维情况、用电量情况、水质监测情况以及检查整改情况等,对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检查评估,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丹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绩效评估报告。
3、成果要求
《丹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绩效评估报告》。
4、团队要求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配备高能力、高资质的相应人员组成项目部,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实施人员具备实施类似行业项目的服务经验,能提供快捷的服务响应,能完全参照采购方采购需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5、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5.1、根据丹阳市浩润环境治理发展有限公司管理需求,高质量完成丹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绩效评估工作。
5.2、参与履行本项目的服务机构及所有人员,对工作中所涉的数据、资料及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情况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存在上述情况,采购人将按违约行为严重程度依法追究机构相关责任。
5.3、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协调在本工作范围内与相关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沟通,并无偿提供与其工作有关的资料、信息等。
5.4、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包括人工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加班费、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调查费、工具设备费、技术服务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响应总价中。
5.5、合同价格不因服务期延长、物价变动及规范性、指导性、政策性文件等发生变化等因素而调整。
5.6、知识产权要求:本项目履行过程中所形成的各项成果版权归丹阳市浩润环境治理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未经同意不得随意传播、复制。
6、其他能力要求
6.1、供应商有实施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具有污水治理方面发明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项目组成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6.2、供应商有项目实施经验,承担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或评估业绩。
6.3、供应商具备项目实施能力,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1)项目理解:对项目背景、工作内容及最终成果有深入全面的了解及认知。
(2)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安排、检查方式、人员分工、目标成果、重难点的分析和解决方案等,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行。
(3)进度计划安排和服务承诺:针对工作任务,结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角度,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及工作时间安排,并做出全面的服务承诺。
(4)质量保障措施:具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资源保障、监督机制、风险预判与应急,能保证项目正常稳定实施并保证服务成果。
★二、商务内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
2.最高限额:35万元。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50%;抽查评估结束,提交的评估报告经采购方确认后,支付剩余50%。
4.项目交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内提交所有工作成果。
5.验收标准:工作应依据江苏省及镇江市丹阳市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成果应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
6.验收程序: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时,由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履约验收工作,对照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内容,对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情况开展一次性验收。
注:对采购内容及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本部分条款是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