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YSW-2025009)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阳水务集团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日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服务费5.5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作为投标人,则还须提供总所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总所和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邮箱:517917742@qq.com(将以下相关资料发至邮箱,工作人员确认后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3.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联系方式。
(3)若分所作为响应投标人,还须提供总所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
(1)没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本项目接受邮寄或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
邮寄地址:丹阳水务集团长湾水厂监察审计部(开发区葛丹路宏福物流园东) 季凌燕收,联系电话:0511-88033063 邮编:212300
现场提交地点:丹阳水务集团长湾水厂二楼2号会议室(开发区葛丹路宏福物流园东)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阳水务集团长湾水厂二楼2号会议室(开发区葛丹路宏福物流园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季凌燕
联系电话:0511-88033063
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